泉山区劳动监察柔性执法努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劳动保障监察实践中,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人都是窗口,事事都是桥梁,点滴都是形象”为主要内容的“窗桥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实行“柔性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的就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受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塑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为泉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与培训,每到一个检查单位,都会与经营管理者面对面交心谈心,互相研究探讨劳动法规执行过程中和劳动管理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加深他们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努力降低用人单位因不熟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而产生的违法用工成本。
二是责令整改与帮助整改相结合。实行“首犯不罚”、“轻犯不罚”和“整改到位不罚”的“三不罚”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是简单地发一个《限期改正指令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是与用人单位一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帮助指导制订具体的整改方案,促进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同一违规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是依法行政与行政服务相结合。主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倾听企业呼声,为企业做好服务,争当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顾问”,同时,设立了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通过此举,增强了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信任感,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管理中碰到问题都愿意到劳动保障监察来咨询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