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19年度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6号,见***1)精神,我市组建佛山市交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交通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2019年度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时间
我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受理申报时间为12月4日--18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途径和材料的要求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申报材料,市及各区人社部门设立专门的职称申报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见***2。
2.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新出台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见***1内,下称新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职称系统)提交申报电子材料。职称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个人操作手册可在该网页的“文件”栏中查阅。
申报人原则上应对照新资格条件适用范围中的专业设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职称系统内选择相应的专业名称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清单见***3。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须在职称系统完成填报以及生成外,其余表格资料均可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地址: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材料获受理后,不得进行修改或补充。
(二)有关政策
1.交通运输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职称政策规定和新资格条件执行。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在佛山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提供2017、2018或2019任一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照《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申报职称晋升的,应先转系列取得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7.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5)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评审工作组织要求
评委会办公室在开评前应制定评审工作计划或方案,内容包括受理申报情况、拟抽选评委情况、开评时间及地点等内容,在开评前10天向市人社部门报送评前工作计划或方案。在评审工作中应做好评审工作过程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出席会议人员名单、评委讨论要点、投票结果等。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评后汇总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评审工作材料(含拟公示的通过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部门,并跟进落实好评后公示等相关工作。评后公示期为7到15天。
五、评审结果确认及发证
市人社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对评委会报送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及时按管理权限核发广东省电子职称证书。
六、评审组织纪律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新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责任担当和问责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各受理点一览表
***3:佛山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交通运输)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