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钧之悦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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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钧之悦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7日至4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钧之悦塑料厂建设项目佛山市禅城区钧之悦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尾顺景工业区1303号厂房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租用现有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73m2,总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生产,项目年产塑料薄膜359吨,年产值28万元。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VOCs(非甲烷总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集气罩收集由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空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围墙隔音等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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