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就该有这种反盗意识
几名工人从一辆货车上成捆地卸运电线及电缆线,有热心市民怀疑电线来历不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警方随后将这批铜芯线拉回派出所暂扣处理。这是26日上午发生在吉大工业学校巴士站旁的一幕,后经证实是一场误会。(见昨日《珠江晚报》)
并不是所有的误会都应该避免,比如这样的误会,误会之中却体现了热心市民的社会治安责任感,也体现了治安群防、联防的重要性,如果这样的误会能够带来社会治安的和谐,不妨多“误会”些更好。
建设“法制珠海”、“平安珠海”和“和谐珠海”,需要每个市民面对可能的违法犯罪保持足够的警惕性,疏于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敌,“报警误会”也体现了“见义勇为”的内涵和精神,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生活中,很多人都曾被小偷侵犯过,尤其是城市中的各类公共设施,更是盗窃行为的最大“受害者”。电缆线被割、消防栓被拆、窨井盖被撬……这些偷盗行为不仅仅使国家利益受损,也严重威胁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人都痛恨小偷,都希望有一天能“天下无贼”。然而,可恶的小偷并不会因为人们的痛恨就主动改邪归正,美好的愿望更不是单凭几句祈祷就可以得到实现,每个人都必须拿出同小偷作斗争的实际行动才行。
曾一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法则被世人奉为“经典”,很多人在遭到犯罪分子侵害时都逆来顺受,任其宰割。而“旁观者”则更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沉默中充当“看客”的角色。如此一来,小偷的胆子自然越来越大,甚至由暗偷变为明抢。
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仅是警察的责任,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这就要求广大市民首先要有爱护公物和积极反盗的意识。如果人人都能像上述这位热心市民那样,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相信再嚣张的小偷也不过是“过街老鼠”,只有乖乖束手就擒,不敢轻举妄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误会与否,我们都应该大力表彰和鼓励这种积极反盗的意识。
程绍德 朱少华 赵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