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万科后山截洪沟等塌方抢险修复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3年11月7日至11月22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区环水局)送审的万科后山截洪沟等塌方抢险修复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环水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万科后山截洪沟等塌方抢险修复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2〕217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2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是区环水局。工程于2012年7月26日开工,2012年9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215,738.97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213,143.97元,本次决算审计核减2,595.00元,核减率1.2%,详见***。
(二)***审计情况
在对该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完成结算审计一项,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一份,送审金额219,866.49元,审定金额192,394.94元,核减27,471.55元,核减率12.49%。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26万元,实际投资21.31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结算审核费2,595.00元
本次报审的待摊投资中结算审核费2,595.00元,根据合同约定:当项目结算造价误差超过区政府造价审计部门终审价的±10%时,不收取本项目结算造价咨询费用,终审价核减率12.49%,结算审核费审定为0元,此次审计核减2,595.00元。
建设单位今后计算结算审核费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尽量避免多计费用的情况出现。
(二)未按规定时限报审竣工决算
该工程于2012年9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2013年10月22日报审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施工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决算资料”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