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植物颗粒生产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对广东省金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植物颗粒生产项目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公告,公示日期: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5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省金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植物颗粒生产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科路德明工业区内,项目总投资10051.79万元,占地面积4698平方米,建筑面积4698平方米。该项目以桔梗、薄苛梗、罗勒梗、迷迭香、食用香精为主要原料,从事生产新型烟用添加剂“植物颗粒”,年产量1万吨,其中桔梗颗粒3000吨、薄苛梗颗粒3000吨、罗勒梗颗粒2000吨、迷迭香颗粒2000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实施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金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139****2469
电子邮箱:lbs985@163.com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金科路德明工业区
环评单位:汕头市潮阳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754-83834945
传 真:0754-83004828
电子邮箱:49358794@qq.com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北一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广东省金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汕头市潮阳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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