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144号提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
刘瑞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曲艺团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民间曲艺是群众喜闻乐见文艺表演形式,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它演出轻便灵活,是群众文化生活中一只不可忽视的力量,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新的文化内容、娱乐方式的产生和传播,人民的娱乐文化方式不仅仅再局限于传统的曲艺,各种娱乐方式的出现并被人们所接受,曲艺的地位受到很大冲击。目前,从事曲艺艺术的队伍日渐萎缩,乐于传习的人越来越少。您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十分中肯,很有现实针对性,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努力的方向。
一、充分认识民间艺术团体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挥菏泽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与文化积淀,根据不同的艺术门类、艺术水准、经营模式和布局结构,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使民间艺术团体的发展与菏泽文化的传承、与民间艺术的弘扬和菏泽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互为推动,共同发展、支持和引导民间艺术团体走上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轨道。
二、加大对民间艺术团体的扶持力度。广泛开展民间艺术团体之间的联谊、创作、展出活动,吸纳民间艺术团体参与菏泽重要节庆展览、演出及其他文化公益事业,鼓励民间艺术团体开展文化下乡。大力培养“非遗”传承人和民间艺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展演、传承、收徒传艺活动。开展群众文艺精品巡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民间团体提供艺术展示平台,邀请民间团体到现场进行表演,展示才艺,持续开展民间社会文艺团体力量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厂、进学校等惠民演出活动。借助活动展演平台,扶持引导民营剧团、乡土文艺能人等开展创作表演活动,活跃基层文化氛围,提升民间文艺人才影响力。积极帮助民间艺术团体解决实际困难,在人才引进、团队建设、文艺创作项目等方面搭建平台,拓展空间,并争取财政适时给与扶持。
三、拓宽民间艺术团体对外交流的渠道。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学习借鉴有利于加强菏泽曲艺建设的有益经验、有利于丰富菏泽人民文化生活的艺术成果、有利于发展菏泽文艺事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间艺术团体赴异地参加学习或交流活动,支持菏泽民间艺术团体与山东其他地区艺术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民间艺术团体到外地参加全国艺术作品大赛、作品展等活动。支持民间艺术团体对外主办、协办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艺术活动,来展现菏泽优越自然条件与艺术实力,并吸引国内外优秀文艺工作者来菏泽进行创作,以扩大菏泽文化的对外影响力。对于参与公益性文艺展演和对外文化交流的民间艺术团体,积极争取政府实施以奖代补方式,根据活动规模和影响力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四、加强基层文化场馆建设,为民间团体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场所。目前我市共建有市、县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10个,基本达到国家等级标准,且已全部实现免费开放,这些场馆的建设和改造,大大提高了文化活动场所的便利和舒适度,为民间文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做好场馆功能、场地使用、设施配置等规划工作,积极拓展提升服务效能,提供高水平的公益性服务。
五、加强对民间艺术团体的宣传推介。坚持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组织民间艺术团体有计划的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文化讲座、文艺沙龙和文化惠民等公益性文艺活动,提高群众的艺术鉴赏能力,培养基础群众对文学艺术的爱好和消费,扩大艺术团体的影响。加强对民间艺术团体的宣传报道,聘请艺术评论家对民间艺术团体中的优秀人才及其作品进行评介,在有关媒体及文联网站进行宣传报道,借机提升团体形象,努力形成有利于民间艺术团体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市文广新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2018年8月20日
联系科室: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共文化科
联系电话:3610085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