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将进一步开展转供电加价清理工作
为确保所有一般工商户及时、足额享受电价降价红利,2019年4月11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坪山区、盐田区、大鹏新区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宣贯暨提醒告诫座谈会,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对转供电环节收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2018年以来,全市工商业用电连续降价3次,但在前期的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过程中,仍发现存在部分电价收费不规范的情况。为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打通降低电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各转供电主体应按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平均电价,向分表用户收取电费,且收取的分表用户总电量不得高于向供电企业缴交的电费。此外,转供电相关公共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与分表用户协商分摊解决,不得另行加收电价和电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具体案例对转供电环节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涉嫌重复收取转供电公摊费用、拒不传导政策降价红利等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在提问交流环节各参会单位对转供电企业和终端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据深圳供电局调查摸底,大鹏新区转供电主体共15户。下一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大鹏局、大鹏供电局进一步清理新区转供电环节收费情况,并要求所有转供电主体于5月20日前完成整改。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转供电主体,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媒体曝光,并通过“信用深圳”网站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