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部门预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附表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陈红星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塘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分别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的派出机构。办事处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和对辖区居民自治管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促进工业、农牧业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培植辖区税源,振兴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劳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搞好社会保障、法律服务、人民武装、拥军优属、殡葬改革、统侨事务、残疾人就业及复退军人就业指导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本级、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行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党建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土地整备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企业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田寮社区工作站、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玉律社区工作站、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长圳社区工作站、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红星社区工作站11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08人,实有人数91 人;退休1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本级编制数61人,实有人数47人,;退休0 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2、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行政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雇员2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1辆,包括定编车辆51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3、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4、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5、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6、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土地整备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7、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企业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8年是中国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期的关键之年。抓好新一年的工作,开篇布局是关键。要继续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各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靠办事处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不懈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新区的最新工作部署,结合玉塘办事处已进入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新时期的特点,进一步更新观念,转换思想,关注民生,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全面发展,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促进玉塘经济社会发展新开篇、新突破、新跨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53473万元,比2017年减少3779万元,减少7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3473万元。
2018年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53473万元,比2017年减少3779万元,减少7%。其中:人员支出108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242万元、公用支出1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40039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一是玉塘办事处于2016年8月成立,2018年是第三年,开办费用、办公场所装修费用、办公设施及设备等费用减少;二是劳务派遣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因为政府投资项目减少。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本级
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本级预算2831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25150万元。
(一)人员支出19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124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等。
(四)项目支出25150万元,具体包括:
1、综合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118万元,主要包括人大工作经费、政协工作经费、党政信息及保密经费、信息网络维护经费、宣传事务工作经费、报刊党刊订阅经费等。
2、财经管理工作经费228万元,主要包括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工作经费、预核算业务工作经费、统计工作经费、集体经济监管工作经费等。
3、纪检监察工作经费74万元,主要包括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审计工作等工作经费。
4、组织人事及党建经费430万元,主要包括组织工作、干部管理、党组织建设工作、“两新”党工委工作等工作经费。
5、公共安全工作经费4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信访事务工作、禁毒工作、社会治安基础建设工作、综合整治协调工作、基层司法工作、人民武装与民兵事务等工作经费。
6、社会事务综合管理工作经费870万元,主要包括伤残人员事务管理工作经费、社会福利及救助工作经费、港澳台侨事务工作经费、统战工作经费、救灾救济及慰问经费、劳动业务经费、劳动欠薪垫付应急资金等经费。
7、公共事业综合管理工作经费452万元,主要包括计划生育事务工作经费、计生信息建设经费、 群众文化服务经费、科普及文物保护等经费。
8、工青妇事务工作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团委、妇联活动等经费。
9、城市管理工作经费1653万元,主要包括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设备购置及维护等经费。
10、应急三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418万元,主要包括应急三防物资购置和维护经费、安全生产监督事务等经费。
11、消安办经费42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设备购置及维护、日常消防安全检察及整治工作等经费。
12、社区党委、居委及工作站经费13320万元,主要包括田寮、玉律、长圳、红星4个社区的运行维护工作、强基惠民项目等工作。
13、党组织活动经费58万元,主要是机关各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14、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2159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15、计生达标考核37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达标考核奖励。
16、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700万元,用于行政绩效执行结果经费。
17、机动经费1245万元。
18、建设资金预留18万元,用于管控中心建设经费。
二、光明新区玉塘行政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玉塘行政服务中心预算553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06万元,公用支出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4547万元。
(一)人员支出6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36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退休费等。
(四)项目支出4547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6万元,主要是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127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3、综合管理事务工作经费4414万元,主要包括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公共设备设施建设工作、车辆购置、物业综合管理工作、服务大厅事务工作等经费。
三、光明新区玉塘党建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玉塘党建服务中心预算424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476万元、公用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725万元。
(一)人员支出34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3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等。
(四)项目支出725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5万元,主要是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26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3、人才人事管理工作经费694万元,主要包括后人才交流服务及人事代理工作,退休老龄事务工作、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关工委事务工作、党群大楼物业管理等经费。
四、光明新区玉塘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光明新区玉塘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预算50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270万元、公用支出62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196万元。
(一)人员支出227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62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等。
(四)项目支出2196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7万元,主要是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1386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3、网格中心管理工作经费803万元,主要包括分站事务工作经费、网格信息化管理经费、法律援助工作等经费。
五、光明新区玉塘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中心
玉塘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预算843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73万元、公用支出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6844万元。
(一)人员支出1473万元,主要是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11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等。
(四)项目支出6844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8万元,主要是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68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3、市政管理服务经费5778万元,主要包括爱卫工作、环卫工作、路灯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综合事务管理、余泥渣土清运等经费。
4、政府投资项目经费990万元,主要包括市政服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资金预留、基层社区项目工作等经费。
六、光明新区玉塘土地整备中心
玉塘土地整备中心预算109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01万元、公用支出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403万元。
(一)人员支出601万元,主要是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8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等。
(四)项目支出403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6万元,主要是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187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3、城市管理工作经费210万元,主要包括土地整备业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等经费。
七、光明新区玉塘企业服务中心
玉塘企业服务中心预算75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42万元、公用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74万元。
(一)人员支出542万元,主要是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3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是奖励金、抚恤金等。
(四)项目支出174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4万元,主要是党支部业务开展经费。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25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经费。
3、企业服务经费145万元,主要包括商贸服务工作、扶贫工作等经费。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15403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9433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97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办事处本级和6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相同。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及新区外事部门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减少45万元。一、开支方向: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日常业务工作交流、外省市单位来访等。二、减少原因: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5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增加是因为要增加购买2台中巴及更新22辆老旧的士头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维修等经费支出。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增加主要是因为2018年车辆增加5台。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办事处本级和6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长35%。主要是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公明划分为6个办事处,玉塘办事处使用的车辆资产还在公明办事处财务账上,资产并未移交。截至2018年1月31日,办事处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2、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均为0万元。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四、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