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籍男青年易某寻衅滋事赔款蹲监
因为一件小事,就呼朋唤友大打出手,砸坏财物甚至伤人性命,这在一些外来人员当中并不罕见。当这些人落入法网并受到法律制裁时,也几乎无一例外地说“非常后悔”。我们不知他们说这话是发自内心还是信口敷衍,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罪罚相当”,作多大的恶就要受多大的罚。来自贵州的男青年“四娃”,普普通通一个打工仔,因为不顺心就两次打砸理发店,结果锒铛入狱,还连累亲属为其“破财”1.5万元。
“身手小试”一砸理发店
“四娃”名叫易某葫,乃贵州省习水县人氏,24岁,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打工。去年10月22日晚8时多,他与朋友“阿波”、“阿涛”酒足饭饱后,一起来到谷饶镇华光村一家理发店洗脚。
在洗脚过程中,易某葫吩咐女服务员送水果和红牛饮料来,对方回答说:“理发店没有这些东西,只有开水和菊花茶。”他又要求修脚,服务员也说不会。这也没有那也不会,易某葫生起气来“后果很严重”,他拍着桌子大叫:“找你们老板来!”但老板居然迟迟没露脸。这还了得!易某葫的无赖本性立即显露无遗,朝着洗脚用的蒸气桶撒尿,“阿波”见状也有样学样,吓得两个女服务员撒腿就跑。
这家理发店是外省人王某开的,老板娘谢某得知后立即上楼将两个遭“污染”的蒸气桶端走清洗干净,同时劝告客人要讲究卫生。但易某葫的气显然没消,他随后找借口抓起烟灰缸朝挂在墙壁上的时钟猛砸过去,一下子将时钟打碎了。谢某及其妹夫冉某急忙赶来制止,却被易某葫等人动手打伤。在离开理发店时,这伙蛮汉还抓起椅子砸毁店里的一面镜子。
做小本生意的都怕惹事,能忍则忍。王某夫妻一看经济损失只有200多元,伤势也都比较轻,心想算了算了。哪里会想到“葫芦大块还在后”呢?
舞刀弄棍二砸理发店
别看易某葫别的本事没有,记仇却能记得很清楚。他总觉得还不解恨,总想再找机会报复一番。
去年11月1日晚,易某葫又与“阿波”、“阿涛”聚在一起喝酒。当喝完酒时已是次日凌晨零时多,3个人谈起了10天前那件事,决定前去砸店里的东西,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于是,众歹徒找来刀具、木棍、水管等作案工具,来到华光村那家理发店,冲进去乱打乱砸,先后砸毁该店的玻璃门、玻璃墙和镜子等物品,然后逃离现场。正在店里结帐的王老板猝不及防,头部挨了一闷棍,被迫落荒而逃。后经潮阳区物价部门鉴定,店里被损坏的物品价值共为7494元。
汕头市潮阳公安分局谷饶派出所接报后,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很快便查明作案者的身份。但3名嫌疑对象已逃之夭夭,警方遂将他们予以上网通缉。今年1月22日,在逃犯罪嫌疑人易某葫在贵州省习水县东皇镇某宾馆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并移交给潮阳警方处理。2月27日,易某葫被依法逮捕。经警方法医检验鉴定,受害人冉某的鼻骨骨折,受害人谢某为头皮挫伤,两人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法不容情赔款还获刑
今年5月11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易某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法庭上,曾经飞扬跋扈的易某葫低头认罪,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作了供认。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冉某、谢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易某葫赔偿其经济损失合共3.7万多元。在法官主持调解下,易某葫的亲属一次性赔偿3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1.5万元,当庭支付赔偿款并向被害方赔礼道歉。
潮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葫伙同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的亲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且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易某葫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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