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001号建议的答复
对区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001号建议的答复
羊翠云、周茜两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景明佳园小区出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不能实现所有小区改造。景明佳园为2002年至2008年建成,近期无法纳入出新改造计划。后期街道也将积极向上级申请,争取早日列入出新改造计划。关于小区房屋外墙、内部环境和停车问题,我们将责成社区和物业迅速组织现场检查,尽快维修,加强小区管理,不断努力改善小区环境。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街道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设美丽城市,构建和谐家园”人人有责,希望您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我街道城市环境的建设与发展,并对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