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劳资矛盾加大排查力度——龙岗区劳动局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
为深入宣传《劳动合同法》,龙岗区劳动局日前开展2007年度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活动,在开展用工检查过程中,该局结合龙岗区推进;大综管;新格局战略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使用工执法专项检查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据介绍,在建立;大综管;新格局,建立业务无缝衔接的劳动大管理体系中,龙岗区劳动局一是在劳动案件查处方面,按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与区、街道;大综管;中心建立劳资案件查处衔接机制;二是在信息报送方面,按照;资源共享、归口报送、规范有序;的原则,与区;大综管;维稳综治信息中心和街道;大综管;中心建立信息传递和报送衔接机制;三是在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方面,结合我区推进;大综管;新格局的新形势,强化对街道、社区;大综管;中心和社区维稳综治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上。重点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分别组织全区法制、信访、监察、仲裁工作人员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共7期,组织系统内培训班2期,督促各街道组织讲师团到用人单位开展培训;四是法律援助到社区。区仲裁委着手成立23个巡回仲裁庭,一方面在有条件的社区现场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服务劳动者当事人,一方面随时应对突发、重大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现场开庭、即时裁决;五是杜绝不作为。建立相关责任约束机制,对日常检查出的劳资隐患和群众反映以及各部门转办的劳资案件,督促区、街道两级及时介入,及时跟进处理,及时反馈回复,同时,注重程序规范,用法适当,裁决合理,防止发生行政不作为败诉案件。
同时,针对龙岗区劳动监察力度不断加大,监察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全区劳动关系趋于基本平稳的现实情况,龙岗区劳动局认真对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着重对欠薪、低薪及严重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违反劳动法规的用人单位及资源消耗大户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处理;同时,龙岗区建设部门牵头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杜绝转包现象,将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在承接工程方面严格把关,同时重点防止包工头以劳资纠纷名义要挟发包单位给付工程款诱发群体性事件,龙岗区交通部门牵头检查公交交通行业企业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公交车司机超时加班的现象。
据悉,此次检查活动由区劳动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总工会、总商会、龙岗社保分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区建设局负责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的检查,区总商会负责协调商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自查自纠,责成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资源消耗大户类用工企业名册由龙岗区贸工局负责提供给用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