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节假日时花摆放服务项目编号BACG2018154952答疑及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的福永街道节假日时花摆放服务(项目编号:BACG2018154952)项目,针对有供应商提出的标前疑问,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来函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是否能提供本项目花卉设计方案的施工图纸
答:可以提供,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二、吊车行驶证无显示核(额)定载质量问题
答:现将招标文件评分表中“综合实力部分”的“车辆设备评价”评分准则修改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车辆设备情况:
1、核(额)定载质量4吨(含4吨)以上洒水车的,每提供一台得30%,最高得30%;
2、核(额)定载质量10吨(含10吨)以上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每提供一台得30%,最高得30%;
3、核(额)定载质量1吨(含1吨)以上货车的,每提供一台得10%,最高得10%;
4、5座或以上的管理用车的,每提供一台得10%,最高得30%;
以上四项最高得100%,同一设备不重复计分。
【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清晰扫描件, 1)自有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2)租赁车辆另须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必须与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一致,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现已将招标文件修改完善,具体修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