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的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局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设备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采购。
一、项目内容:详见***。
二、费用预算:合计人民币110000元以内。
三、供应商要求及所需提供资料(一式五份)。
(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承诺完全满足,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厂商出具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及设备参数证明函(原件在供货时提供并加盖原厂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提交上述书面资质证明材料。
请有意向合作单位在2018年12月4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书面资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到局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楼407办公室,联系人:赵锡华,联系电话:0756-2287660;项目联系人:李明伟,联系电话0756-2287178)
(二)召开评审会(提交评分相关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完成后,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会,现场综合评分,通过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原则如下:
1. 供应商综合实力,占20分(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材料,好的评10-20分,一般的评0-9分);
2. 供应商实施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书关键页或者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占15分(提供同类型产品的项目合同,一个合同得5分,满分15分);
3. 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占5分(好的评3-5分,一般的评0-2分);
4. 产品及厂商知名度、认证(原件在供货时提供并加盖原厂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占30分(好的评20-30分,一般的评10-19分,差的评0-9分);
5. 价格分,占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珠海市食药监局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设备需求方案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