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关于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寨子村魏堡卫生室注册登记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规定,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名称: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寨子村魏堡卫生室
选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寨子村魏堡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床位(牙椅):0张(0张)
所有制形式:集体
服务对象:内部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投资总额:3万元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新江(马兴光)
其他:无
公示期:2020年08月18日~2020年08月24日
对上述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系电话:0533-6983700。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