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关于申报2020年职业介绍补贴材料的通知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工作,我县自2020年9月3日开始受理2020年职业介绍补贴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青县辖区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
3、用工单位与被介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社保缴费系统为准),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在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之间;并且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被介绍人员无营业执照,不是某单位股东。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报材料(A4纸)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各1份扫描版。
2、《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职业介绍人员花名册》、《用工单位接收人员花名册》各1份扫描版及电子版。(见***1、2、3)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版。
4、《职业介绍补贴诚信承诺书》扫描版(见***4)。
四、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盖章无效;《用工单位接收人员花名册》须本人签字。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提供的材料无效。
以上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qjyb@126.com,联系电话:6961359。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xls
***2:职业介绍人员花名册.xls
***3:用工单位接收人员花名册.xls
***4:职业介绍补贴诚信承诺书.doc
高青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