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通川区一批进口冷链食品未进集中监管仓被查封
去年以来,《达州市通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相关规定早已通过各种渠道传达宣传到所有冷链食品经营者,理当成为冷链食品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然而,在近期的检查中发现,仍有极少数冷链食品经营者无视这些规定,抱着侥幸心理妄想蒙混过关,给疫情防控造成隐
11月8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冷链物流批发市场仓库内存有规格为10公斤/件的进口冷冻凤爪(原厂地:俄罗斯联邦,批号:2021.10.07)
25件,规格为10公斤/件的冷冻猪手(原厂地:美国、批号:2021.05.26)25件,规格为4公斤/件的无骨牛后腿眼肉(原厂地:新西兰、批号:2020.08.07)4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3个品种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产品未进集中监管仓统一核酸检测、统一消杀直接上市销售。
当事人经营未进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杀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涉嫌未执行《达州市通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为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及当事门店进行查封、全面消杀,将查封的进口冷链食品立即送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接下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守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