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对非经营性项目通过委托专业化的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或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实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目标。近年来,我区代建单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化代建管理能力,不断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目前我区政府投资代建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代建单位代建管理能力薄弱。部分代建单位不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工程咨询等项目管理资质能力,代建项目实际由非工程专业管理人员履行代建管理职责,造成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工作深度不足、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等建设管理问题。二是部分代建单位投资控制不到位。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投资控制未建立激励考核和奖惩机制,代建合同未明确代建单位在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变更管控等节约财政资金措施方面的责任,致使代建单位对控制投资节约财政资金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部分代建项目出现设计方案不经济、工程建设超概算、随意变更设计增大投资等投资控制问题,不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三是部分代建单位对参建单位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代建单位管理责任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参建单位服务成果的管理、审查、把关浮于表面,过度依赖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造成部分代建项目出现施工图设计成果深度不足、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理单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等问题。
为加强政府投资代建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建议:一是加强代建单位监管,提升代建服务水平。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主管部门应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构建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代建监管机制。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监管力度,探索建立统一的代建项目管理机构,促进代建工作高效规范运作、科学有序推进,提升代建服务专业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代建单位激励奖惩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单位应重视代建单位方案设计比选、概预算审核把关、设计变更管理等节约财政资金方面措施,代建项目应建立与节约财政资金相挂钩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完善代建合同激励奖惩条款,实现对代建单位奖优罚劣,提高代建单位投资控制的意愿,提升政府投资效益。三是夯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代建单位对参建单位服务成果质量应严格把关,针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和处罚力度,督促参建单位按照设计技术标准、施工和监理规范开展工作,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建设过程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