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川安办函〔2019〕136号)和《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安办〔2019〕8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县安办决定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珙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珙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燃气市场管理秩序,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的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52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