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蓝田)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站对西安(蓝田)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蓝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9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蓝田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82879201(蓝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蓝田县县门街75号
2021年8月17日
后附公示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1 | I西安(蓝田)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 | 陕西润和食品产业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蓝田县工业园 | 蓝水保监发〔2021〕11号 | 2021.5.11 | 准予行政许可 |
2 | 青城云岭小区项目(一期) | 西安恒益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蓝关街道办 | 蓝水保监发〔2021〕19号 | 2021.6.29 | 准予行政许可 |
3 | 蓝田县全域治水综合整治工程(浐河沿岸) | 西安市蓝田县兴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汤峪镇、焦岱镇、小寨镇 | 蓝水保监发〔2021〕24号 | 2021.8.9 | 准予行政许可 |
4 | 西安蓝田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基地新型节能环保幕墙门窗项目 | 西安蓝田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 蓝田县工业园 | 蓝水保监发〔2021〕27号 | 2021.8.12 | 准予行政许可 |
5 | 西安蓝田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文姬北路延伸段一期项目 | 西安蓝田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蓝田县曳湖镇 | 承诺书〔2021〕06号 | 2021.6.2 | 准予行政许可 |
6 | 西安沃德环保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食品包装印刷基地项目 | 西安沃德环保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蓝田县曳湖镇 | 承诺书〔2021〕07号 | 2021.6.8 | 准予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