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开展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营销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我县药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人员、外地在桓销售药品人员登记备案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营销人员备案登记表报送,并督促其企业按时到该局备案;备案的企业销售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供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GSP(GMP)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销售票据式样,并加盖本企业有效印章。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假劣药品做到及时控制、及时查处,确保药品源头监管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3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营销人员备案登记工作,全面完成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营销人员备案登记工作。 (董兆云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