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立1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县卫生部门近日成立1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
据县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与控制的机构。成立的1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包括:呼吸内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内分泌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心血管内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普通外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产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儿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麻醉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医学影像学质量控制中心、超声诊断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血液净化质量控制中心、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疼痛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妇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新生儿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儿科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调整周期为4年。
在日常监管中,各中心分别肩负9大职责,包括拟定相关专业的质量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拟定相关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质量检查、考核评估、质量教育和技术指导;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相关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特殊项目的开展以及相关技术、设备的引进和使用等工作进行科学论证和调研;拟定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发给合格证书;组织开展专业学术交流活动等。
县卫生局要求各质控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开展质控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级相应专业质控中心的联系,运用科学的管理和评价方法,为加快我县医疗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张阳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