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执法新模式助力生态环境执法取得新突破——市环境监理处试飞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无人机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点涉气企业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试点工作安排,3月24日至26日,市环境监理处执法人员分别赴长安区魏寨街办、高陵区泾渭工业园、蓝田县前卫镇对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进行试飞。
无人机地面站操作
无人机起飞
市环境监理处试飞的V330A四旋翼双倾转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包含飞行器、地面站、载荷模块、图传系统、数传系统、充放电系统等,机身长1.7米,翼展3.2米,最大续航时间2小时,最大航程180公里。配有大气监测、光学吊舱、测绘相机、红外相机等四组任务模块,分别具有大气六项指标监测、实时图像传输、测绘,夜间红外照像等功能。无人机的配备,将有效提高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能力和成效,也必将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加新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