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经济开发区致区内工业企业的一封信
驻区各工业企业:
目前正值复工复产前的关键时期,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烟台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努力维护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持续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务必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要强化防控意识,企业法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组成专班、明确专人,将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全体员工。要严格制定防疫预案、复工方案,明确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做好复工生产工作。
二、做好员工排查。各企业要认真履行排查防控职责,要全程掌握每名员工返企方式,对所有员工进行摸底及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应包含姓名、手机、是否外地返蓬、是否从重点疫区返蓬等内容,排查每位返岗人员近14天内外出史或病例接触史,近期有无发热、干咳、腹泻、头晕等症状,建立台账,“一人一表”登记。
三、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实行厂区全封闭管理制度,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门岗要配备电子体温测量设备和消杀器具、药品,对进入企业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消杀防疫。加强员工上下班交通管理,乘坐通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需佩戴防护口罩。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安排专人管理检查,防止交叉感染。开辟货运车辆单独通道,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区域等候;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严格进行物理隔离。
四、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企业要安排专人每日至少2次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立即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岗。有条件的企业,要为体温检测人员提供防护服和防护眼罩。要制定隔离应急预案,尽量利用职工宿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定专人负责医学观察人员体温及症状的询问和记录,严防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观察期内外出,严禁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返岗。
五、严格实施消杀预防。企业要对厂区、车间、设备、办公室等工作场所,餐厅、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以及楼梯扶手、门把手、水电开关等接触物品定期清洗和消毒,加强通风防疫,消除卫生死角。要设置标识有“有害垃圾”字样垃圾桶,用于集中回收使用过的口罩,由专人统一处置。
六、严格减少人员聚集。可采用“小班制”、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实行错时分批上下班、网络办公、居家办公等灵活方式,避免人员集聚。把好职工就餐关,提倡自带餐具,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并严格执行好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提倡走班制,有宿舍的企业要尽量避免多人同室。
七、严格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充分利用宣传板、微信、电子大屏幕等载体,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防疫意识,做到疫情防控明白纸张贴、发放到位,车间、班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到位。督促员工按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预防的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疫管理。
八、严格履行及时告知就诊。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员工,未上岗的,要督促其到定点医院就诊,完全康复后方可返岗;已上岗的,要安排专门车辆送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追踪其诊断结果。一旦确认为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实施就地隔离,并及时告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
九、严格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要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劳动的,要保障其在医疗、生活、工资、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完成相应工作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轮休、错时等弹性方式开展工作。
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要做到抓疫情防控与抓安全生产“两不误”,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动摇、标准不降低、管理不放松。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防疫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
联系电话: 5611731 5833016
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