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培训业务提升参审水平龙岗区集中培训66名人民陪审员
日前,龙岗区人民法院在市法官培训中心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25名新任陪审员与41名现任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以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水平。
据了解,该院历来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施行以来,该院更是通过采取建章立制、认真选任、强化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有力措施,加强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等系列工作。三年多来,该院先后选任两批41名人民陪审员(其中27名为专职),他们依法参审合议了大量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力支持和监督了审判活动。2006年和2007年,该院相继被评为全省和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合议案件达到32***件,再创历史新高。
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常青在此次培训班的结业典礼上,对66名新老人民陪审员寄予厚望,希望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不断充实和完善法学专业知识,增强监督观念,时刻保持公正廉洁之心,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投入到陪审工作,为推动审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