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保局河口环保分局五项制度保障环境监管有效落实
东营市环保局河口环保分局始终把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作为根本职责,认真落实基本制度,确保了环境监管的有效落实。
一是调查了解制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调查了解辖区企业的规范、分布和企业污染源底数,通过接待信访群众、组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法和途径,全天候、全方位地掌握辖区内企业污染源的变化情况,增强了做好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环境应急制度。高度重视环境污染应急工作,及时成立应急小组,抽调业务技术精、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为环境污染应急分队成员,定期组织对应急人员进行环境知识和业务技能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环保应急演练,在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秸秆禁烧、连续降雨期间,及时进行演练检查,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是阳光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污染企业排污监管,对违法排污企业严查重处。严把项目建设环境准入、项目建设环境管理、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三个关口”。坚持把建设项目管理纳入到环境保护的全过程,通过实地调查、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等措施,推进“阳光审批”,扩大公众参与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
四是联络沟通制度。加大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完善了重点项目“环境管理联络员制度”,在重点建设项目与局机关和环境监察大队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桥梁,在建设工地设立环境保护警示牌,强化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竣工项目试运行审批和“三同时”专项验收制度。
五是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把环境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环保及相关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做到工作安排有环境安全要求,工作讲评有环境安全内容,形成群策群力抓好环境安全的氛围,确保辖区不出现任何环境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