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主席会召开
1月4日,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主席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刘承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王博、丁修海、张新清、赵新年、李绪苹出席会议;党组成员任纪康、周先胜,区委统战部负责人、区政协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化委员会2017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书面),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常务委员轮值名单(草案)、各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和提案截止时间的通知(草案),《关于增减十二届区政协委员的名单》(草案),《政协博山区委员会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政协委员联络室、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草案),《政协博山区委员会关于表彰2017年度优秀政协提案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的有关事项(草案)。
刘承志指出,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要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政协职能;认真制定完善方案,倒排时间,全力以赴投入到筹备工作中,确保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