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强举措出重拳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一、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确保9月底前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到位、整治改造到位。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实行整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二、全力推进散煤污染控制。12月底前,完成海港区(不含杜庄、石门寨、驻操营三镇)等区的全域清洁取暖和县城建成区散煤整治。加强煤质监督管理,加大劣质煤和散煤执法,采取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驻村,村村建立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劣质散煤进村入户。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防止散煤复烧。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新建扩建涉煤项目2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
三、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全面排查燃煤锅炉,从9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县(区),严肃问责。10月底前,纳入2017年度淘汰清单中的951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完成全市56台燃煤提标改造,其他锅炉在改燃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改造。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
四、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10月底前,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和VOCs排放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整治。10月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工业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或一个月内行政区域多家企业超标排放的县区,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重点行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全部劝返。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禁止使用冒黑烟作业机械。10月1日起,港口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年底,完成1套岸电设施建设。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强化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严格控制秋季秸秆露天焚烧,层层落实责任。
六、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以平均降尘量必须控制在9吨/月平方公里作为控制指标,纳入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问责范围。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渣土运输车整治,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采暖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强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按照“一矿一策”,加快整治进度,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七、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涉及VOCs排放企业,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