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正风肃纪遏制腐败
记者从1月18日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扎紧制度笼子,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市委、市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出了一批管党治党制度成果,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市纪委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2016年,市纪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24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党委(党组)进行问责,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或通报批评,全市有21人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强化生态淄博建设监督问责,责任追究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次;着力纠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问责103人。
持续正风肃纪,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四风问题顽固和变通变异新情况,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2起,处理14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人。畅通监督渠道,发挥淄博纪委监督在线微信监督平台高效快捷作用,一大批四风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6年,全市共通报曝光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161起、涉及204人;市纪委印发通报9期,通报典型案件46起,点名道姓通报50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大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5个,处理32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
严格纪律审查,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981件次,同比下降17.8%;立案1244件,结案12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3人,同比分别增长46.2%、61.5%、59.8%,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9人,乡科级干部232人。严肃查处了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原党支部书记禚元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原局长朱春鸣、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原主任姜文清等严重违纪问题,不敢腐的氛围初步形成。认真完成省委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4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20人。
强化党内监督,构建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去年市纪委以8个派驻纪检组力量为主体组成巡查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分3批对65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巡查监督,实现了两年对市直部门单位巡查监督全覆盖。目前,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等方面问题685个,初核问题线索47件,对10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对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或诫勉谈话,对32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进行了收缴。建立健全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质询询问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制度。去年组织开展各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19名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9名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三个层面的述廉述责工作。各区县还将述廉述责对象进一步延伸到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层面,并成立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保证各级换届考察风清气正。
加强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全市副县级以上及市直部门、区县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2万余人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集中测试,以考促学,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20余条禁止性规定,在全市开展践行《准则》《条例》承诺践诺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全市共有25.9万名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齐家树清风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及家属营造醇正家风,建设廉洁家庭;深入挖掘淄博传统廉政文化资源,拍摄《桓台新城王氏家规:忠勤报国洁己爱民》专题片,制作《清廉家风育栋梁》专题片,建成临淄齐文化廉政教育基地,具有淄博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逐步形成。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去年市纪委改进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加大干部使用和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区县纪委换届工作。完成区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举办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市纪委举办3次新闻发布会和4次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各区县纪委也举办了不同形式的开放日活动,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注重日常管理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