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聚焦突出问题筑牢监管防线
自省政府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后,济南市也下发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实施、程序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可以预见在今后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公民对食品安全的举报、曝光、监督将成为常态化,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将愈加重大。当前食品监管中主要面临的问题。一是食品监管的主动性不强,多数专项检查是跟着问题跑,监管员疲于奔命。二是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和素质良莠不齐,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尚没有深入人心。三是监管标准没能紧扣法律法规,监管的方向集中在进销货的渠道,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缺少研究和有效的办法。四是监管的精细化程度、专业化程度不够,监管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缺乏专业的食品监管队伍。五是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较少,部门间互相推诿的多,互相支持的少,监管没能形成合力,地方政府对职能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
市场监管局针对以上问题,积极推进共治共管“新格局”,筑牢食品监管网底。一是坚持党政同责。高新区食安委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十三五规划,作为全区推行的绩效考核工作的关键指标。区和街道办事处层面均建立食安委,健全组织、明确责任,面向社会聘请了20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大资金投入,食药监管项目资金从2014年的不足百万,连年倍增,2016年达到1056万元。二是借力业务融合。认真分析食药、工商、质监、物价在综合职能方面的共性规律,对职能“合并同类项”,积极构建大登记、大监管和专业化执法相结合的组织架构。借助综合执法的有利条件,80%的力量投入到食品药品工作中,2016年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检查人员863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4317户(次),开展专项检查26项,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的成绩稳步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三是强化法制保障。统一申领了省政府法制部门核发的执法证件,监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制发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建立了职能合并后统一的执法文书库,解决了执法程序、文书不统一的问题。按照“执法监管相对分离,办案权限相对集中”的思路,建立分权适当、主辅结合“捆绑式”执法办案模式,并实行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编辑: 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