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社区老年人助餐点项目建设核查
我市开展社区老年人助餐点项目建设核查
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是指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送、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可以设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和其他具备助餐条件的服务机构。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对2015年度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进行核查。主要依据以下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
1.在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
2.有与功能相配套的餐饮保温、消毒等基础设施
3.用餐场所及环境要有无障碍设施
二、功能设置
1.集中送餐的场所能容纳城市社区20人(农村社区10人)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餐厅要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餐厅内有适合老年人就餐桌椅和餐具,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餐具和桌椅等。
2.具有送餐服务的社区老年人助餐点,能提供城市30人(农村20人)以上的服务能力。送餐人员必须使用封闭式外送车辆,送餐车上有统一标识。
三、服务队伍
1.有至少一名专职管理人员。
2.要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
3.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饮食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食品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
五、管理制度
1.有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记录、质量控制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上墙。
2.有人员培训制度。
3.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避等制度。
依照上述建设标准对我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进行了核查,取消一个不合格助餐点,其余助餐点项目建设合格,予以补助,共计92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位。
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