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和图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教学设备和图书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AZCG2011J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和图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最高限价:
包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第一包 | 摄影观摩室设备 | 5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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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图书 | 300,000 | 实洋 |
总计 | 35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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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但第二包图书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4、供应商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5、投标第二包图书的供应商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获得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国家正式出版物的中文图书经销商, 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现场选书的条件和能力,具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卖场。须提供标准卖场的有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房屋租赁证、现场照片等)。备选2009-2011年出版社新书5万种。
(3)提供采访、编目数据样本(MARC格式)。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报价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
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相关的采购项目文件。
八、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6月21日9时30分。
九、报价文件的送达:报价文件必须在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谈判时间:2012年6月21日9时30分。
十一、报价供应商的计算: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不包含第二包图书)。
十二、谈判地点: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科大龙源公寓H座C门12层)。
十三、公告发布:本公告在鞍山市财政局网站、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十四、采购人:鞍山师范学院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详见第十二条)
邮 编:114001
联系电话:0412-5586826
十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文件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412-2250073
十六、特别说明:本采购项目如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含二家或一家),仍按照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继续实施谈判采购。
***: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和图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文件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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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和图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