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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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根据《关于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锦民宗发〔2020〕***号)文件精神,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研究,拟推荐中共黑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黑山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黑山县白厂门镇政府为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谷艳平(中共黑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王雷(黑山县镇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段志刚(黑山县无梁殿镇政府水利站站长)为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按照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8日,如对推荐评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方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要告知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中共黑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系电话:0416-5509801
联 系 人:谷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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