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采购疏散演练及进社区人防宣传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公告
我单位就广州市越秀区人防疏散演练及进社区人防宣传工作进行公开询价,比价选取第三方服务单位,询价采购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人防疏散演练及进社区人防宣传工作
二、采购方式
公开比价采购
三、内容需求
《广州市越秀区2021年度人防疏散演练及进社区人防宣传工作相关需求》(见公告***1)
四、最高限价
¥9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报价必须响应项目全部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告***1工作内容。
五、实施地点
北京街都府社区
六、报价人资格及要求
(一)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报价人须具有能独立完成***1工作要求的能力(提供人防演习演练、宣教等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报价人应提供盖章的有效的报价函(见公告***2)。
报价人不能达到以上要求或不能提供以上资料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应将出具报价函(格式参照***),连同其他必须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密封并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报价文件须于2021年8月16日12:00(北京时间)前送达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人防管理科。
八、评定方法
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独立审校各报价人的响应与报价,在合格报价文件(合格报价文件是指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低价优先原则、择优选取中标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有相关人防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相同人防工作服务工作经验的,则采取摇珠方式选取。
九、注意事项
(一)审核确定采购人后,我局(办)将向报价人发出确定通知,对其它报价人,不另行通知。
(二)被确定采购人须在收到确定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我局(办)签署本项目服务合同。。
(三)无正当理由弃标、推迟合同签署、单方面减少服务内容或提高服务费用者,视为违约,我局(办)有权要求确定采购人赔偿损失,并将违约事实作为失信记录报政府采购部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 020-831766295、188****1368
地址:吉祥路28号三楼301室
***:1、《广州市越秀区2021年度人防疏散演练及进社区人防宣传工作相关需求》
2、报价函(样式)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1.doc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