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社局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取号:JA1300000-2017-005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社局《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号:静府办发〔2017〕4号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成文日期:2017-01-23发布日期: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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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社局《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人社局《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
《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根据《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编制,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引领,力争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城区发展规律、更加反映市民期待。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各种风险挑战变化交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改革创新统领全局,围绕区域发展战略谋划自身发展,稳中求进,突破瓶颈,逆势上扬,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区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帮扶稳定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全区实现年均新增就业岗位48959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之内。以创业型城区创建为抓手,形成创业平台建设、创业政策扶持、创业服务配套、创业资源整合“四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体系,累计帮助成功创业4309人,带动就业29314人,我区被评为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先进区。在全市率先发布区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建成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平台;参加技能培训达21万人次。加强应届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累计帮助1532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达到动态为零。在全市率先探索社会组织服务就业工作模式,信息化就业服务工作平台覆盖每个居民区。
2.劳动关系总体和谐。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有效实施,集体合同覆盖数逐年提高。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追缴欠薪欠保金额10757万元;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有效推进,按期办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632件。通过劳动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前置调解,共调解成功案件4574件。
3.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稳步推进各项保险制度改革落地,完成综合保险过渡和居保承接等重要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在本区实现全面覆盖。医保费用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形成区域医保服务品牌。不断完善工伤保险、高龄纳保、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改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
(二)发展机遇
1.结构性改革带来新机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稳定和扩大就业成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指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彰显;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改革”将逐步释放制度红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四新”经济需求不断增加,为“十三五”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良机。
2.重大战略提供新空间。“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实施为区域发展带来新机会。市委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下一步发展开拓新空间。市政府和人社部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更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新动能。
3.区域发展形成新环境。“撤二建一”后,新静安站在新的起点上,提出了“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区域综合实力更加雄厚,资源要素更加丰富,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服务经济的产业链更完善、创新链更齐全、价值链更凸显,为进一步拓展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空间奠定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挑战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低速的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将有所下降,就业和社会保障战略压力增强。新静安地域跨度大、人员结构多样化明显,国际化和本土化相互交错,高端人群和困难群体需求各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理念、工作举措都将产生颠覆性变革,工作形势更复杂、工作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全面深化改革,主动工作创新,成为各项工作内在需求。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各类群体就业矛盾叠加。青年人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困难边缘群体就业安置难度大;我区户籍劳动力以及外来从业人员就业压力并存;海归人才和国际人才的逐渐涌入也将引发较大就业竞争。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经济结构转型对就业岗位的挤压逐步显现,大量传统产业从业人员转岗就业的压力增大;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高技能人才较为缺乏,分布不均。三是创业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环境仍不够理想,众创空间活力不足,创业瓶颈依然突出,创业活跃度不高,创业带动就业的体量偏小。
2.劳动关系日趋复杂,调整难度加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新业态、新模式等将引发劳动关系新情况、新问题;“互联网+”以及众创环境下的劳动关系处理将更趋复杂化,协调好利益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任重道远;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形式多样、更加隐蔽,突发事件预防难度加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3.社会保障服务要求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承载着巨大支付压力,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的社会保障亟待解决。医疗保险制度种类较多,医保待遇差距较大,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较重;随着城市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护理保障问题急需解决。
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认识、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要求,围绕区委一届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战略,抓牢发展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契机,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并举,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同区域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打造创新创业活力城区,为“国际静安、圆梦福地”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统筹兼顾、服务大局,用足用好新静安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各类资源;找准工作短板,努力突破工作瓶颈,建成与创新创业活力城区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
1.主要目标
(1)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之内;
(2)每年引领成功创业800人;
(3)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率达到100%,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4)实现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其中等级工培训达到50%以上;
(5)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数达到已建工会的80%以上;
(6)劳动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5%;
(7)及时有效管控辖区内劳动关系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8)街镇(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9)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10)提升人社公共信息化服务能级。
2.主要任务
(1)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不断加强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正确处理政府、社会、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聚焦供给侧改革,精准发力,实现“双创”、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新兴岗位开发三轮驱动,着力培育促进就业新引擎,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持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就业稳定性,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区的职业技能培训新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联动连通,依托“四新”经济挖掘新岗位,使我区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享有比较充分的就业机会。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网络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实现共享。
(3)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地。健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待遇。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1.助推创新创业活力区建设
打造创业功能区。紧紧围绕“一轴三带”发展战略,顺势而为,打造三个创业功能区。一是南京西路两侧功能区,依托高端商务商业集聚,建设金融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万众创新驱动能区;二是苏州河两岸功能区,依托人文休闲集聚,建设大众创业驱动功能区;三是中环两翼,依托产城融合集聚,建设众创空间,精品孵化功能区。三个功能区互为补充,各具特色,协调联动发展。
完善创业生态环境。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新一轮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覆盖创业全过程的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创业场地扶持、社会保险费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建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建设“互联网+”创业创新公共平台。依托互联网优势,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积极鼓励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新型孵化模式开展创业孵化,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产业与项目相结合的创业孵化服务新模式,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2.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不断加大重点对象的职业培训力度。充分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重点,根据劳动者的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分人群培训,提升各类人群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聚焦青年提升职业技能,积极拓展一批来自不同行业、管理规范、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岗位的见习单位,开发技术含量高的实务技能岗位,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见习,提高青年就业竞争力。持续做好在职职工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高职工适应技术更新和产业发展的能力。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发挥培训促进就业作用,继续推行面向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群体的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不断优化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力度。完善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对接有职业培训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优质培训资源,为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自行开展培训。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创新,认定和扶持一批能做大做强或做出特色的培训机构,鼓励其积极开展有利于区域产业和企业发展的职工职业培训。
不断加强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与管理。坚持职业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创新职业培训发展机制,推动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办学、联合培养;进一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学分转换互认的双证融通制度,扩大适用范围。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围绕区域战略性主导产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机制,保障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健全职业培训评估机制,确保职业培训质量。
3.聚焦重点人群就业援助
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航计划”等专项行动计划,完善“灰领计划”等本区品牌工作;认真研究青年就业特点,开发适合青年就业的岗位;依托职业培训、见习、指导,建立就业帮扶组织等多种途径,加强个性化、专业化和全过程就业服务;积极探索项目化服务青年就业工作模式,帮助青年实现市场化就业。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坚持面向困难群体,突出服务重点,把零就业家庭、双困人员、困难边缘群体、低保人员、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失业周期长、就业周期短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完善具有群体针对性特点的就业扶持政策和服务配套,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积极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灵活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稳定公益性岗位规模,提高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
4.夯实就业创业工作基础
推动产业发展与就业联动。充分发挥我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协调发展。充分依托本区文化创意、人力资源、检测论证、金融服务、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发展,创新岗位拓展方式,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考核制度,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联动机制。
加强就业动态监控。完善失业监控体系,健全各项登记备案制度和调查摸底制度,加大社区和企业定点监测力度,建立健全网络化、全方位的就业形势动态监控系统。逐步实行以调查失业率为主,登记失业率并行的失业监测和发布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对失业风险进行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
强化社区就业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各街镇的主动性,不断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功能建设,指导社区在整合资源、运用政策、深入服务等方面创新突破,实现社区充分了解社区劳动力资源状况,充分供给合适的就业岗位,充分扶持社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充分援助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充分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功能。
(二)加强主动意识,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
1.养老保险。扩大居保覆盖面,及时落实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落实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衔接以及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工作。
2.医疗保险。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新政策,落实老年护理保障措施,加强同区域内医院联系沟通,健全一、二级医院医保预付费用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并优化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异地联网结算互相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作。
3.失业保险。完善失业预警机制,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多项功能,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4.工伤保险。进一步贯彻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加强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康复标准及评价体系,建立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完善对工伤事故频发企业的约谈制度。
(三)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新机制。更好地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针对大众创业新形势下小微企业、互联网企业劳动关系新特点、新模式,加强规律把握,加强形势研判,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新常态下劳动用工的规范工作,重点针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企业裁员等行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建立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新机制。贯彻实施《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落实推进国家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进一步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单位的标杆引领作用,实现源头预防和治理。
2.全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健全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作用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推进社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网络建设,大力推进行业、商圈、协会等多元化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以街镇(社区)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为辅的调解格局;在仲裁机构和仲裁派出机构所在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服务窗口;完善仲裁长效维稳机制,建立突发性案件及时介入干预机制,确保突发性案件在可控范围内得到及时处理,逐步形成仲裁与信访、监察、工会、法院等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健全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现机制,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预警预测工作,做好劳动违法行为的预防、发现、查处、***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重大案件社会公布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夯实劳动关系协调的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对街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监督和考核。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突出矛盾,不断完善群体性劳动关系突发矛盾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工会等部门的作用,健全多部门相互配合、联动联勤的综合处置机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联动机制。
(四)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机构布局。按照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完善区、街镇两级经办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下沉街镇、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调查排摸机制,定期对重点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技能素质等开展入户调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2.完善经办服务模式。适应就业重点人群变化趋势,探索相适应的就业服务方式,开展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服务对象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进行科学分类,落实专人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实现“一案到底”。积极探索委托社会力量加强医保监督检查的机制。
3.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强化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业务的信息化;实现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形成多层次科学决策支持体系。
四、重大项目
(一)实施第三轮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坚持政府支持与创业者自立相结合,综合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其他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通过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能力。通过提供开业登记便利、多渠道资金支持、创业经营场所支持,降低创业成本。通过计划实施,切实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切实改善小微企业创业环境,使得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机制基本形成,市民创业活动日趋活跃、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显著发挥。
(二)推进青年就业“启航”计划
实施鼓励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聚焦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青年以及离校未就业困难大学生,帮助其改变就业观念、提升职业技能和搭建信息桥梁。通过完善长期失业青年信息库、充实“启航”导师队伍、推广适合青年人的职业指导模式、帮助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就业计划书、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等,实现失业青年人数显著下降。
(三)实施上海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计划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创建活动源头治理、正面引领的积极作用,积极营造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和谐氛围。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评选方式、改进评选标准、增强激励机制、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依法用工,实现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稳步提高,进一步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和经办规程的清理制度,及时开展“废、改、立”工作。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依法履职。完善依法经办、依法征收的相关制度,严格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区级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以及就业工作需求,我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每年以不小于10%的速度递增。同时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安排财政性资金扶持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
(三)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就业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经验与成就的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有效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加强街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大规模培训各级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