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召开协调会拟建机制保障提高环卫工待遇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他们的艰辛付出,保障了南山区的洁净环境。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如何保障环卫工人的待遇落实?
6月10日,南山区召开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保障环卫工人待遇协调会。副区长王卫表示,“我们要通过各种措施,保障和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让环卫工人也能感受到幸福。”
据介绍,南山区在环卫保洁工作上实行市场化机制,各条市政道路和城中村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基本通过招投标方式发包给清洁公司。目前,南山区有路面和城中村环卫工人4000多名(不包括物业小区、住宅楼、企业单位和厂区内物业人员)。和深圳其他职业群体相比,环卫工人存在待遇偏低、福利保障偏少、维权难等问题。
协调会上,区城管局代表提出,将通过提高清洁公司的准入门槛,建立清扫保洁单价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建立清洁公司信用管理等措施,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目前,在环卫招标时,区城管部门设定了清洁公司的准入门槛,确保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招投标后,城管部门与中标的清洁公司应在清扫保洁合同中明确环卫工人的劳动保障措施。清洁公司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相应作出调整;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必须执行劳动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区人力资源局代表还建议,应在清洁公司中积极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集体协议机制,就劳动保障、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协商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通过协议机制,使环卫工人的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环卫工人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人力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协调会。(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