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我区召开平沙镇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
12月16日,平沙镇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由区统筹发展局组织召开,会议公布了三套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居民及各类非居民用户等20名人员参加了会议。最终方案预计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平沙镇调整污水处理费是在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下出台的,三套方案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及国家政策要求,基本按照国家要求“2016年底前,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的最低标准,将污水处理费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两类,其中方案一为居民用水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5元/立方米;方案二为居民用水0.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元/立方米;方案三为居民用水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元/立方米。三套调价方案均增加了低收入居民、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大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污水处理费用,并取消现行自来水用户缴费水量按90%计算的规定。目前,高栏港区平沙镇污水处理费综合价为0.89元/吨,其中居民生活污水0.81元/吨,行政事业单位污水0.95元/吨,(学校教学用水按居民生活征收标准执行),工商服务业污水0.90元/吨,均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
会议表示,此次价格适当上调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政府长久以来的污水处理亏损缺口,也有利于市民和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意识,更有利于珠海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