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委编办全方位闭环监管推动部门高效履职
区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对部门的重点事项、流程再造、履职情况、整改落实、后期成效等五个方面实行全方位闭环监管,推动部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提前研判,监管重点事项。搭建全方位信息互动交流平台,发挥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信访举报、新闻媒体、民生热线等监督平台作用,汇集部门履职数据,量化评价部门履职情况。同时,用好日常监管数据分析,着重针对办理率较低或办理量较少事项逐项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将权责事项压实到办理事项的“最小单元”,让责任不旁落、不缺位。重点关注部门行政检查类、公开服务类等与民生息息相关事项的开展情况及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民生重点事项等领域,开展大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群众诉求,多渠道征集问题线索,定期总结监督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的问题,需要统一协调解决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线索摸排管理台账。
二是用好清单,监管流程再造。坚持关口前移,突出主责主业,充分运用职责任务、政府部门权责、镇街权责、职责边界“四张清单”,推动部门履职前尽责。编制职责任务清单,将28个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细化,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原则梳理职责任务2424项,优化流程减少环节349项,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33个部门单位编制权责清单4000余项,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层级间事权。编制镇街权责清单,梳理镇街权责事项698项,结合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组织编制了42项垦利经济开发区权责清单,推动镇街依法履职。编制职责边界清单,42个部门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履职边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编制105项职责边界事项清单,切实解决了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运行不畅等问题。
三是查访核验,监管履职情况。实施常态化的职能运行监管机制,围绕区直部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等情况制定了《垦利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建立了可量化的“核心指标+业务指标+印证指标”监管体系,将工作时效性、部门执行力、工作系统性、协同配合度等纳入评分指标,推进职能运行监管的制度化、精准化。创新实地核查方式,深刻了解部门职责运行情况。“嵌入式”核查,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参与被评估部门的工作,近距离感受和发现内部管理薄弱环节、问题易发风险点等。“办事式”核查,以自然人身份到被评估部门办理业务,深度体验办事流程,直接发现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症结。“交流式”核查,与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摸准履职“本底”情况。“暗访式”核查,采取深入实地查看、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背靠背的暗访,发现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等问题。
四是客观评价,监管整改落实。依据职能运行监管结果,对监管对象做出客观评价,形成监管“体检报告”,建立“部门健康体检档案”,评估等次分为健康、亚健康、不健康三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商研判会,通报成员单位履行监督职能、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的情况,查找症结、把脉会诊,提出整改建议,开出“良方”。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亚健康”部门,及时反馈问题,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不健康”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加强监管的***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列入台账,实现编号、销号管理,对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按月进行调度,督促整改落实。
五是资源联动,监管后期成效。将履职监管结果作为提升政府部门职能运行监管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将职能运行监管与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动,形成“大监管”格局,依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不定期开展评估“回头看”、“双随机一公开”,对重点部门的机构编制调整、用编进人、机构编制审批、部门单位履职等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和动态监管。加强结果运用,对于职能依然弱化的部门,相应核减机构编制;职能变化不大的、工作任务增加不多的,通过内部挖潜,优化内部流程等措施满足履职需要;对于职能强化、承担任务较重的部门,在机构编制资源上予以倾斜。结合职能运行监管情况,为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补充了编制,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区委编办监督检查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陈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