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纠纷
近日,黄一某与其孙女到小山司法所反映,同屯的黄二某把他们家龙眼果树上的果给偷了,报案派出所后,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案件受理后,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乡国土所、村“两委”组成调解小组到现场调查,走访屯里群众,了解龙眼树权属问题以及双方争议焦点。经调查,龙眼树是否在黄二某的土地范围是此纠纷的争议焦点,调解小组让双方当事人出示土地使用权证书,调解小组现场用测亩仪测量土地面积,测量结果为龙眼树在黄二某土地范围之外,而后到司法所调解,黄二某以测亩仪是新时代的东西,与80年代的尺子量出的数有差距为由,否认测量结果,第一次调解不成功。
9月24日,司法所携调解小组再次到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屯长到场,用尺子,木丈测量换算面积,得出结论是龙眼树不在黄二某的土地范围内,黄二某再次争论不休,不服测量结果。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黄二某单独谈话,告知其行为构成的法律问题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表示法律是公正正义的,法律对违法者的作用是强制的,侵犯权益是不容狡辩的,认错不但是面子问题,更是责任承担。
经多次思想工作,黄二某最终同意调解,签订协议,并现场履行协议,交付赔偿金。双方当事人和解,持续一个月的纠纷调解成功,黄一某为避免后续争纷,也现场将龙眼树砍掉,拓宽集体通道。
(赵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