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支持企业稳岗保障失业者生活
3月3日,从市人社服务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等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转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发放失业补助金相关问题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受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待遇,通过微信传输、电话预约方式,受理失业待遇申领,并及时审核发放。
据了解,2月16日我市已将2020年2月的失业待遇及时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市本级为1693人,发放失业金241万元,同时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61万元,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
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了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条件、标准及受理要件和受理方式,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企业只需填报《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法人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开户通知单等材料。受理时采取网上申请和预约申请的方式。对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电话告知,变“坐等受理”为“主动服务、推送服务”,使企业及时享受到稳岗返还的政策。2月25日—27日三天,总计受理44家企业的申请,涉及职工22096人,总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418.9万元,初步统计可返还资金1135.12万元,各县区审批小组正在开展受理企业的申请等。计划在2020年3月中旬,发放2019年度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
同时,受理了***家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返还申请,已有38家企业审计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将及时发放稳岗补贴。及时测算领取失业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涉及应领取人数5543人,并及时报告至基金管理部门。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