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公共资源交易一码投诉服务的通知
关于开通公共资源交易“一码投诉”服务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等要求,全面保障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主体合法权益,现就创新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一码投诉”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联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投诉处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拓宽投诉渠道,提升投诉效率,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更好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首问负责、依法合规、精准快速、公开透明”原则,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投诉处置工作,及时公布投诉处置结果,实现“一码投诉”码上办,一码促公正、一码促和谐。
三、实施范围
进入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项目。
四、办理流程
(一)投诉递交。投诉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一码投诉”系统,线上提交投诉事项。
(二)投诉接收。投诉人通过“一码投诉”系统递交投诉的,由市交易中心统一接收。
(三)投诉转交。市交易中心自通过“一码投诉”系统接收到投诉后,应对投诉进行登记,并于1个工作日内转交至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市交易中心应及时将投诉接收、转交情况反馈至投诉人。
投诉接收、转交时间不计入至法定受理、处理时间。
(四)投诉受理及处理。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按照法定时间进行受理及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市交易中心反馈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
(五)投诉处置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投诉处理结果外,其他投诉处理结果应通过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试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9日起施行。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码投诉”二维码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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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码投诉”二维码
★菏公资发〔2022〕10号-关于开通公共资源交易“一码投诉”服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