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项目城管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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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通 告
东门桥楼顶的搭接及建筑。经我局查实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分别向各楼顶住户发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并责令各住户于 2016 年10月8日之前自行予以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西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 年 9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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