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水务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西充县水务局
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升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驻县非公有制企业:
为进一步搞好我县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地方电力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水利电力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7号)的规定,遵循属地原则,逐级进行申报。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有关要求
1.技术员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申报技术员职称资格,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到2016年12月31日止,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受聘担任技术员职务两年以上;中专毕业,受聘担任技术员职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受聘时间以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为准。
3.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到2016年12月31日止,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两年以上;具有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受聘时间以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为准。
4.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县及县以下单位外语暂不作要求,计算机按原政策执行。
5.论文要求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职称论文有关要求的通知》(川水函[2013]1932号)的要求执行。
6.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应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
四、材料报送要求
送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一律填“无”。“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2)一式两份,须贴上申报人近期证件照。该表各栏应认真填写,内容较多的可附页,其中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见***3,须贴上申报人近期证件照片)、《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分申报等级填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0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字数不少于800字。要求业绩内容要具体详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申报人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
(五)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1套,不能提供的,则需提供学籍档案,送审原件交复印件。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结果证明复印件一套(须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免试等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见***4)和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审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八)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等材料。
(九)其他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一份;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各一份;公示结果原件一份(见***5);《诚信承诺书》(见***6)原件一份;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十)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
2.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县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在职改办下文后三个月内到我局人秘股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3.申报材料请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袋上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见***7),并填写清楚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报专业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手续完整齐全,材料报送后不得更改、补充。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要求报送以及手续不全者不予受理或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
五、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收取。
六、报送的材料均请各地自留底稿,县职改办审核完毕之后,除各种证书原件和通过人员的《评审表》返回外,其它材料一律不退。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县水务局职称改革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人秘股。评审材料由有关单位承办职称工作的人员统一送到县水务局,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凡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报送材料。
报送地点:西充县水务局人秘股
联系人:孙文凯
联系电话:0817-4202479
***:1.南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市职改办〔2014〕2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
4.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考审批表
5.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证明
6.诚信承诺书
7.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西充县水务局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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