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沐自然资公〔2022〕21号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确认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查,该宗地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序号 | 申请人 | 坐落 | 面积(㎡) | 四至 | 备注 |
1 |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 沐川县利店镇龙富街601号 | 849.59 | 东至富强村二组,南至龙富街,西至龙富街,北至张志英、孙富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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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 沐川县利店镇龙富街326号附1号 | 7***.48 | 东至龙富街、张志英,南至张志英、孙富芳,西至龙富街,北至龙富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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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 沐川县利店镇文竹街42号 | 989.98 | 东至利店镇人民政府,南至新区街,西至吴国华,北至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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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 沐川县利店镇文竹街160号.162号.163号.1***号 | 1334.13 | 东至文竹街,南至熊光胜、姜明才、蒋天才、王进才、王义军,西至利店小学,北至通道、金万全、通道、雷显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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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 沐川县利店镇火谷街87号 | 278.83 | 东至通道,南至通道,西至河流,北至火谷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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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 沐川县利店镇利民街4号 | 304.88 | 东至通道,南至利民街,西至道路,北至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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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以上宗地使用权或者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26日前)将异议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对该宗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相关手续。联系电话:4607369。
特此公告。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