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上海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改革工作2015年工作小结及2016年工作重点的报告2016年01月15日
沪水务〔2015〕1468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上海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改革工作2015年工作小结及2016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水利部改革办: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深化水利改革总结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z2015{1626号)要求,结合本市水利改革工作实际,对本市2015年度深化水利改革工作和明年的工作思路进行了梳理,形成报告。现随文报送,请审阅。
***:上海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改革工作2015工作小结及2016年工作重点
上海市水务局
2015年12月21日
上海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改革工作2015年工作小结及2016年工作重点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与发展。根据水利部有关通知要求,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小结
(一)不断完善水利法规体系,积极推进水行政审批改革,强化执法监督。
1、推进水利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水行政管理体系
立法工作有序推进。配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完成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的起草,并上报市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上海市原水引水管理保护办法》、《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等已上报市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
为适应水行政管理的需求,制定了《上海市水功能管理办法》、《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初稿。同时,我局加紧启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89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常态化。
2、加快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行政服务效能
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专项,2015年依法取消4项行政审批,梳理发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市局目录共为42项,区县25项。初步建立了上海市水务局(海洋局)行政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在完成市局相关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制定区县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实体性规范内容28项。深入推进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工作。
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办事,实施审批数据共享,开展审批电子监察。开展了***受理、远程受理、委托审批等便民措施,对国家和本市的重大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综合协调,优先办理,联合审批。
3、强化批后监管,探索柔性执法
完善批后监管工作机制,审批单位探索市场化模式,委托专业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第三方监测。局执法总队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审批部门的联动,组织批后专项执法检查,保障行政措施落实。
局执法部门探索创新刚柔相济的执法方式,开展了柔性执法方式应用的规范化建设和评价体系研究,建立重大项目重要单位联络员制度和涉水项目***制度。以执法效果为导向,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形象。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和公开听证,开展协同执法演练,扩大水行政执法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
(二)继续完善水利投入政策、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1、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水利投入力度
我局与市财政、农业等部门协调,修订了本市河道整治、农田水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调高了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与范围,大幅提高了河道养护的资金补贴,充分调动了区(县)、乡(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2、强化项目四制管理,优化市、区两级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水利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沿江沿海一线的重大水利工程由我局直属单位作建设单位;区(县)水务局组建专门的企(事)业单位或明确某一个事业单位为公益性水利项目的建设单位;小型农田水利、水系沟通、农村生活污水项目,事权下放,由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相应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并视情况委托代建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3、农村水项目联动,推进农业、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发展
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局积极倡导,牵头推进农业、林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规划,协同立项,同步开展项目建设,农、林、水三部门密切配合,田、水、林、路、宅统筹安排,项目聚焦区域性推进,避免了水上水下、地上地下前建后拆的矛盾,有力促进上海郊区美丽乡村建设和上海全市创建现代农村示范园区建设。
4、加强水利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推进水利建筑队伍诚信自律
市区两级水务质量安全机构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检测,由原来单一的原材料抽检,扩展为工程实体检测、核验(备)检测、功能性检测、复核性抽检等,多次据此立案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违法违规行为,局授权安质监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促进各类水利建筑企业与监理单位等自觉走诚信发展之路。
(三)、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促进水利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市场化
1、建立标准化规范体系,夯实设施管理基础
出台农田排灌设施、水闸、河道、防汛墙养护技术规程、维修养护定额和养护考核办法、巡查管理办法,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一线员工培训,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星级窗口创建活动等,提高综合技能、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培育规范水利设施养护市场
为培育和规范本市河道设施养护作业市场,加强本市河道设施养护作业自律管理,市水利工程协会制定了《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作业基本条件认定办法》,据此认定113家企业分别具备一、二、三类养护企业资质。全市区(县)级河道基本实行市场化专业化养护,结合日常绩效考评,通过啄木鸟、第三方绩效检查等方式基本形成了行业监管、专业测评、社会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
(四)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顺利完成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建设的国家试点任务
以饮用水安全保障为重点、以节水减排为切入点、以涉水事务的全过程管理为抓手、以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全面实施完成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11月顺利通过水利部和市政府的评估验收。2014年度国家对30个省市地方政府的考核,上海排名第一。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区县政府和特大型取用水户的2014年度水资源管理的考核工作。
2、扎实推进节水减排工作
推进节水型企业、学校、小区、工业园区和机关的创建工作,修订节水型示范载体评价指标,出台《关于本市加强节水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嘉定区、闵行区节水型区县的中期评估,组织了2015年上海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青少年节水防污玩科学活动。组织推进截污纳管攻坚战,切实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五)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认真贯彻国家水十条,结合上海实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家水十条污水治理领域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明确了上海水务系统及各相关单位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依法治水,依法防治水污染。
2、启动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黄浦江上游和长江陈行水库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完成东风西沙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边界划分。
3、进一步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制定了《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设计指南》,融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于河道整治之中,加大河道水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和面貌。
4、组织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打破部门界线,创新工作机制,动员政府各部门与社会力量,参加河道水环境治理。按照上海市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上海市水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并报经人民政府批转了《关于本市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的工作意见》,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三水行动领导小组,全市形成了以政府部门总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上下齐心协力开展清除河道违章建筑,清理河道垃圾,轮疏河道淤积,消除河湖管护盲点的良好局面。
(六)以规划为先导,以科技为动力,以培训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与队伍建设。
1、认真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是工作的基础,我局在充分总结梳理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上海水务、海洋十三五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未来五年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以需求为目标,以应用为核心,以科技推动水务现代化。结合上海水务发展实际,聚焦上海饮水安全、防汛安全、城乡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农田水利等方面的需求,开展科技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创新科研选题与人才培养机制,公开发布项目指南,组织专家评估,招标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启动人才培养与科研联动机制,项目优先支持青年科研骨干参与项目研究,向劳模工作研究室等专业团队倾斜,以利汇聚人才,整合科研资源,提高科研项目的综合效益。
3、加强水文、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全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已建成并发挥作用,为防汛工作及时报送预报预警数据。全市河道水质监测网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4、乡镇等基层水务管理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5年完成了对乡镇水务站建设的达标考核。各行业管理单位加强了基层干部水务项目建设管理、设施运行养护技术规程,以及安全知识、行政执法技能等培训,使基层同志尽量一专多能,更加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务管理的水平。部分区县还对乡镇水务站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做了改革试点工作。
二、2016年深化水利改革的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水行政管理的深化改革。
继续开展水行政法规的制定与清理工作,按照本市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水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与社会,以及市、区(县)、乡(镇)之间的管理关系。继续清理审批专项,完善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专项管理。强化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继续完善水利投入政策,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长效管理资金使用,研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养护补贴政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等市级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加强水利、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相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围绕上海创建国家农业示范园区的目标、深化落实农林水三年计划。要改进项目立项管理,从严执行项目前期工作储备制度。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要加强项目推进力度。要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项目稽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保证工程优质、人员优秀、资金安全。
(三)继续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进一步推动节水减排工作,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的建设,推进农业用水的计量工作,加强节水三同时监管,滚动发展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四)深入开展水十条上海实施方案和三水行动,标本兼治,努力改善和保护水生态环境。
继续落实贯彻水十条上海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的完善工程,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河道污染监测,加强对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教育引导,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着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水利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完善农田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贴政策,继续完善水利设施管护的标准规程、定额等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养护市场的培育和监管指导。继续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推进养护工作标准化,优化考核和绩效评估,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六)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继续加强水文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防汛及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全面精准的水情资料,发挥预报功能。继续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的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促进高端人才培养,促进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继续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优化管理体制和机制,更加明确职能职责定位,适应新时期水务一体化工作的要求,适应上海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