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领导信息
项东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皇姑区机关事务局全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办公电话:83218240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孙洪 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综合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首府经济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区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修缮项目相关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按分工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调配、管理、
更新和处置等工作。
(六)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七)制定全区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务接待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亮化、食堂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统一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三)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名称: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区政府A座1503
负责人:许建东 办公电话:86853420
主要职责: 负责党务、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任免、培训教育、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办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信访稳定、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调研、督查、文电、印鉴、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负责全区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有关接待工作。
(二)名称:管理科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区政府A座1503
负责人:李杰 办公电话:86853250
主要职责:负责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机关、区检察院机关等独立办公区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按规定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车位等资源的统一管理、分配工作;负责拟订区本级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集中办公区所驻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各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应急维稳和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与管理等工作。
撰稿人:许建东
审核人:孙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