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城乡清洁工程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Ⅰ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区明城镇城乡清洁工程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Ⅰ标段)第二次 GMJ2012102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 2、工程名称:高明区明城镇城乡清洁工程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Ⅰ标段)第二次 3、工程地址:明城镇沧江河以南明西村委会等四个行政村共67条自然村以及村委会所在地公共场所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包括明城镇沧江河以南明西村委会等四个行政村共67条自然村以及村委会所在地公共场所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理工作;服务外包期限为五年,项目内容包含垃圾清运费、购置保洁工具费用(按招标人提供的附表Ⅰ保洁工具清单购置)。 5、服务期限:五年 6、资金来源:镇财政支付 7、第一年服务费预算: 约109.41万元/年,项目服务费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为保洁或属于环卫清洁服务类的清洁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严重违约事件发生 3、项目管理员:1人或以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 4、环卫作业车辆:企业必须自有1辆或以上的环卫专项作业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 5、拟委派的项目管理员按本公告的要求亲自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管理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提供环卫作业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与投标单位相符)。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委派拟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员,持招标公告要求带备的相关证件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2年11月 19日至11月 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电 话:0757—88620821、88620825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137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06726、139****8831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