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改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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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8日发表
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改派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凡已经办理了毕业生接收手续派遣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一年)需变更就业单位到市外就业。
二、办理材料
(1)《应届毕业生改派申请表》一式一份;
(2)若已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改派。
三、办理地点、时间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
公交线路:003路、035路、36路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9817160或89817161 投诉电话:12333
网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gdzs.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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