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部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增加应用定点采购模式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局:
近期,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已完成办公设备(打印机类、碎纸机与耗材、服务器与交换设备、计算机与显示器、电器设备、扫描及影像设备)定点采购资格项目采购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的简易采购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区融合省、市、区的定点供应商库,通过资源共享提供更多的定点供应商满足采购人按不同需求作出选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增加应用定点采购模式
在《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南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南财采〔2017〕6号)的适用范围基础上增加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交换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空调机、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机、复印纸、硒鼓粉盒等21个品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并可应用市级定点采购供应商库。
二、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随着采购人职责的进一步落实,采购人应加强采购队伍的建设及内控管理。对定点供应商的选取,采购人应做好供应商的择优选取工作,特别是5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人要做好采购活动的书面记录,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以合理、公正的原则选择满足相关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对,从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三、协议供货期限
协议供货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2018年12月31日结束。
四、其他事项
1.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具体执行模式以《2017年南海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执行分类表(2017年9月修改版)》为准(详见***)。
2.《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