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年禅城区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区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佛山市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暂行办法》(佛民民〔2012〕41号)的规定,区级社会组织向我局报送了《禅城区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申请表》,经对申请单位检查评审,确定其中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学会等8家区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现予以公布。已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资质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区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3年1月30日
***:
区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名单
(已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按评估等级排列,未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按登记证书序号排列)
1.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学会(4A级社会团体、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47号)
2.佛山市禅城区妇幼外科学会(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102号)
3. 佛山市禅城区卓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60001号)
4. 佛山市禅城区智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60025号)
5.佛山市禅城区七星酒店管理培训学校(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60027号)
6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慧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60031号)
7. 佛山市禅城区学习前线教育培训中心(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10121号)
8.佛山市禅城区真品英语培训中心(登记证号粤佛禅社证字第01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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